继承有两种类型:遗嘱继承,即由遗嘱加以规定的继承;以及法定继承,即完全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意大利法律均规定,遗产中的一部分——所谓的“合法份额”(quota di legittima)——依法保留给最亲近的亲属。由于公证人在该领域具有专门的专业知识,其介入对于根据自身需要作出最合适的选择,以及安全完成继承过程的每一个步骤,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什么是继承
通过因死亡发生的继承,一个主体在一个或多个不因死亡而消灭的法律地位上,取代另一主体成为其权利义务的承继人。
从所涉及财产的角度来看,继承可以分为两种:
- 遗嘱继承:由遗嘱进行安排的继承;
-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
如果存在遗嘱,但并未处理全部遗产,则继承将部分属于遗嘱继承、部分属于法定继承。
对于某些特定主体,例如配偶、后代以及在无后代时的父母或其他长辈亲属,无论如何都享有对遗产中一部分的权利。这一对“合法份额”(强制继承份额)的权利,对立遗嘱自由构成了限制,并属于所谓的“必要继承”制度范畴。
继承税
因死亡发生的继承也会带来一系列税务层面的义务。特别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被继承人指定或依法被召唤继承的人必须向主管的意大利税务局办公室(Agenzia delle Entrate)提交继承申报(dichiarazione di successione)。该申报中包含继承人的基本资料以及遗产中各项财产的描述,并作为计算和缴纳继承税的依据。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税务义务,因为它是继承人能够处分因死亡而取得的财产的前提条件。
继承的接受
要取得遗产,就必须予以接受。接受继承(不能仅针对遗产的一部分进行接受)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进行:
明示接受,是通过一份在公证人或被继承人最后住所所在地法院书记员面前签署的公证文书完成(如有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还需法官的许可);
默示接受,则是依据足以表明接受意愿的行为推定(例如,将户籍迁入所继承的房屋)。一旦继承人接受继承,即同时承继被继承人的债务。
出于这一原因,法律在与明示接受相同的形式要求下,还规定了以下可能性:
- 放弃继承,即拒绝遗产(但其结果是,继承顺位将转移至后代);
- 在利益清单(财产清册)保留条件下接受继承(对于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者或法人,这种方式是强制性的),这样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而仅在其所继承财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