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意大利法律体系中引入了所谓的“家族协议”。
这使得企业家可以在不引发继承纠纷的前提下,安排企业的代际传承,将家族企业或“家族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一名或多名后代。
在继承法体系中,这是一项重要的新制度,因为在意大利,“家族企业”非常普遍。
尽管它对企业家的遗嘱继承结构有重大影响,家族协议本质上是一种生前签订的合同,会立即完成对家族企业的转让。
主要特征
家族协议必须以公证文书的形式签署,否则无效,并且所有在该时点上将被视为“法定继承人”的人(即法律规定不得完全排除在继承之外的继承人,例如配偶和子女)都必须参与。
协议必须规定,获得企业或股权的受益人须通过支付一笔相当于法定继承份额价值的金额,来“补偿”合同中的其他参与人(除非这些人全部或部分放弃该权利)。
当事人可以约定,清算(补偿)可以全部或部分以实物的形式进行,即以特定财产代替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分配给其他法定继承人(未取得企业的人)的实物财产“应计入其应享有的法定份额之内”,也就是说应被视为未来继承的一部分预先给付。
在企业家去世、继承正式开始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在签订家族协议之后才取得“法定继承人”身份的新主体(例如,原本丧偶或未婚的企业家的新配偶,或后来出生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要求家族协议的受益人向其支付一笔金额,相当于其依法享有的法定继承份额的价值。
该合同可以由最初参加家族协议的各方对其进行解除或修改:
- 通过另一份经公证的合同加以变更或解除;
- 或者按照协议约定,行使解除权,即通过一份由公证人认证、发给其他合同当事人的“声明”来实现。